响田西路丁山路口人行天桥过街设施新建工程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7日
响田西路丁山路口人行天桥过街设施新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响田西路丁山路口人行天桥过街设施新建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石财采计[2025]000012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HF-25002
4、采购项目预算:39282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以内;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比例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3928200 | 响田西路丁山路口人行天桥过街设施新建工程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39282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员、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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