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旗海路北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门县旗海路北段工程已由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三发改审〔20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希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门县旗海路北段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342.4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42.3166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三门县滨海新城。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新建3*10米筒支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桥,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桥台、桩柱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新建长度138.471,米红线宽度40米城市主干路;同时新建沿线道路照明、排水管线和绿化工程等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7423166元。
2.3施工总工期:不超过240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期天数)。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留
□是
?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
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故不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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