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备 注 |
1 | 肥城市德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50吨水果网套及100吨珍珠棉管生产加工项目 | 泰肥环境审报告表[2022]36号 | ![]() |
2 | 山东亿通土工材料有限公司 |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项目 | 泰肥环境审报告表[2022]37号 | ![]() |
3 | 山东蝴狸酿酒有限公司 | 年产960千升精酿啤酒项目 | 泰肥环境审报告表[2022]38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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