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雨污水管网改造一期(普明)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绵阳高新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绵科发改审批〔2023〕25 号58号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绵阳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高新区火炬西街、火炬东街、火炬北路、普明北路、普明中路等道路雨污水管网清淤,对雨污水管网混接进行分流改造,对破损管道及检查井修复。道路总长约13.9km,检测污水管道总长约18km,检测雨水管道总长约3.2km。;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4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业主委托的材料采购(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等)招标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5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1-18 00:00至2024-01-22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1-18 00:00至2024-01-22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5个类似分类项目业绩市政公用工程类。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1人)及专职技术人员(3人)须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50%。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5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价乘以下浮率计算,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
联系人 | 鲁先生 | 联系电话 | 0816-2532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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