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街15号华典佳苑2号楼1010房产
· 2024-03-06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街15号华典佳苑2号楼1010房产 GR2024TJ1000369
挂牌价: 205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3-07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03-20
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11000010044243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316110000027 |
标的名称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街15号华典佳苑2号楼1010房产 |
资产类别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
评估机构 |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2-22 |
评估值(万元) | 198.69 | 账面价值(万元) | 165.55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该套房产目前处于闲置、未装修状态,于2023年12月完成房产证办理,竣工于2011年,12年房龄,使用年限为2011年12月20日至2061年12月20日。 |
房产类 | 资产一 | 坐标位置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公园大街15号华典佳苑2号楼1010 | 楼盘名称 | 华典佳苑 | 类型 | 房产 | 租赁合同编号 | 蒙(202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51262号 | 计租面积(m²) | 325.72 | 设计用途 | 商业 | 土地面积(m²) | 28818.72 | 设计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住宅用地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 是 | 楼层 | 1-2 | 附属设施 | 无 | 位置信息 | 北邻光明街、南临公园大街、西临装备大道、东临中环东大道 | 周边配套 | 小区周边配套齐全,距离内蒙古佰沐安中医医院一公里左右 | 小区介绍 | 环境优美 | 户型介绍 | 朝向南,总楼层18层,标的房产位于一、二层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
转让方名称 | 新兴重工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连鹏 | 成立日期 | 2011-12-14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150602585195121A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甲醇、乙醇、甲烷、丙烷、丙烯、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的无储存经营。(许可经营期限至2021年11月4日)。 一般经营项目: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工业服务,物业管理,物流服务(不含运输),仓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房屋、机械设备、车辆、天然气设备的租赁。普通货运;光伏电站建设、维护;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开发与应用,储能电池材料及成套电池系统销售和工程建设。风电叶片、风电设备及配件销售;风电场维修、维护。金属及玻璃钢制品表面涂装。机械产品、复合材料制品、玻璃钢制品边角料的加工及销售。汽车、压力容器、警用产品(不含武器、弹药)、方舱、工程机械、各类树脂、胶黏剂、涂料配方产品、玻璃纤维制品、木材、建材、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电线电缆、标准件、紧固件、润滑油、五金交电、劳保用品、机电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煤炭、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911100001055722912 |
批准单位 | 新兴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2024-01-24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 | 新兴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2024】第1次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3-0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3-20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表明: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与本次转让行为相关的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及国家、鄂尔多斯市对房产最新政策和相关规定等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现状。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标的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本转让标的所在地的有关政策要求,且满足政策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此次交易的房产以现状为准,转让方自标的完成交接之日起,不再负责安保、消防等相关事宜。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847979068)。3.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提交《现场勘察确认函》,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向交易中心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60万元交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4)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的。5.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约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6.本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交易最终受让方承担,办理产权变更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最终受让方全部承担。7、如因不符合政策而强行参与交易导致无法按时交纳尾款的或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的,将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按照第4条执行。上述事项具体操作及应当承担的风险与天津产权及转让方无关。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60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文章推荐:
【二次挂网招标公告】湖南省肿瘤医院关于一批行政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中集团各分子公司玻璃纤维电焊毯等物资询价采购
生产通用无纬绑扎带采购-竞争谈判公告
069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淮北发电分公司玻璃纤维过滤袋询价采购询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