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安居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建设项目。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新校区东侧。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1326.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715.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611.14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地下停车场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合同工期:560天,合同总价:2.5亿元。
二、采购人信息
询价 人: 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安居工程 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齐媚 15275971535
技术联系人:侯新景 13526314406
三、 采购内容
1) 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玻璃纤维耐碱网格布 | 15mm*15mm,130g/㎡ | m2 | 348255 | |
2 | 外墙腻子 | | t | 216 | |
3 | 挤塑型聚苯乙烯保温隔热板 | 70厚 | m3 | 600 | |
4 | 真石漆专用底漆 | | kg | 14380 | |
5 | 真石漆 | | kg | 251500 | |
6 | 真石罩面漆 | | kg | 14380 | |
验收要求:
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完全满足规范要求,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负终身责任。
1、 外墙腻子符合建筑 JG/T157-2009标准。
2、 真石漆,符合 JG/T24-2018建筑涂料标准。
3 、供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 河南省鲁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安居工程 项目经理部 工地施工工地。
五、合格的报价人 (可以约定只允许生产商或是可允许代理商)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必须是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
六、产品报价
1)本次产品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括出厂至采购方工地车板交货前所有费用及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结算周期:每月 16日至下月15日。
七、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 以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铁建银信、建行 E信通、云信、中行融易信等方式进行支付。
2、结算期限: 买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材料验收合格后 当 月 30 个工作日内开始支付第一期结算货款的 80%,第二个月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结算货款的80%,以此类推(乙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剩余15%货款下月付清,待验收全部合格后, 三 个月内无息支付 剩余 5%。 ( 若货款逾期支付,不计利息与损失 ) 。
八、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6 月 15 日 12:00 时
九、评审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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