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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地铁佛山段地铁保护警示标识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 2024-09-10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就广佛地铁佛山段地铁保护警示标识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佛地铁佛山段地铁保护警示标识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020-8315788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0-38293607/18588707509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3157877

三、项目地点:广佛地铁佛山段

四、项目概况:广佛地铁地保标识存在以下情况:

1.使用年限较长,部分地面警示标牌已被行人或车辆磨损损坏,上面文字已磨平、掉色,模糊不清;或由于市政工程建设对路面或人行道进行开挖施工而导致部分地面警示标牌缺失。

2.现有警示标识设置间距较大(100米/个),未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3.空地、河道、老旧房屋重点区域未设置特定的醒目的警示标识。

4.现有警示标识桩为水泥混凝土桩,颜色不醒目,且桩长较短,容易被市政绿化遮挡,难以引人注意,不能起到警示作用。

地铁保护警示标识在地铁保护工作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预防地铁保护危害事故的最重要最主要的措施,且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号)及佛山市轨道交通局等相关文件要求,须在地铁保护区域范围内设置警示标识,且警示标识务必具有较高的醒目度和辨识度,必须起到很好的安全提示及警示作用。

鉴于上述原因,为更好地推进广佛地铁佛山段地铁保护工作,预防发生地铁保护危害事故,避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确保地铁结构、运营及乘客安全,拟实施广佛地铁地保警示标识升级改造。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1)将地铁保护警示标识设置间距进行加密,由原100米/个优化成50米/个,且将根据地质条件及地面环境再进行优化调整。

(2)将对地铁保护警示标识的制作材料及工艺进行改进,其中:

①警示标识桩将采用高强度玻璃纤维树脂材料,100x100mm方形柱体,露出地面部分约为750mm或1000mm(位于绿化带内),顶部及四面文字图案采用成品喷涂制作,为黄底红字。

②地面警示标牌A为不锈钢材料,菱形,尺寸100×200mm,厚度1.5mm,牌面信息内容内凹蚀刻2mm。

③针对车行道将增设地面警示标牌B,其采用高强度玻璃纤维树脂材料压缩成型,整体呈圆柱形,牌面直径120mm,总高度60mm,黄底黑字,牌面信息内容内凹蚀刻2mm。

④针对空地、河道、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将增设水域警示牌、空地警示牌及墙面警示牌。

3、最高投标限价: 95.9571 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先发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投标登记资料,再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2.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9月10日起-2024年9月30日止;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起,2024年9月16日17:00止(北京时间)。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投标申请人在发电子邮件投标登记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已完成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的企业信息登记工作,具体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中的企业信息登记,网址:http://www.gzggzy.cn/html/fwznbszy/。

(2)将投标登记资料【(完整的《投标登记申请表》(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或excel版,格式请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gzggzy.cn/fwznzlxzjsgc/896693.jhtml,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信息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至邮箱261865624@qq.com(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的完整名称),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联系人(联系人:郭工,电话:020-38293607/18588707509),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投标人信息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即完成投标登记。

(3)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收款凭证。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时15分;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30日10时30分。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日程安排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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