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研发平台—昆明中心建设项目窗帘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南白药研发平台—昆明中心建设项目窗帘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云南白药研发平台—昆明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4层(局部5层),地下1层;定位为云南白药创新研发厂区,满足研发、实验、培训等功能。
2.2 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
序号 | 区域 | 配置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 布 | m | 12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窗帘比例按1:2(即窗帘褶比)进行制作,招标时的数量为预估窗帘用料数量,最终用料数量以经实际测量的窗户宽度结合制作比列进行计算 |
纱 | m | 120 | ||||
进口电机 | 套 | 8 |
| |||
2 | 办公区域 | 玻璃纤维阳光卷帘 | ㎡ | 1800 |
|
注:按实际供货安装数量进行结算,安装时根据招标人要求,颜色由招标人挑选。
2.3 交货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1830号云南白药产业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供货及安装周期:确定中标人资格后10日历天内确定窗帘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定后15日历天完成窗帘制作;接到招标人正式进场通知后5日历天完成项目所有供货及安装。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2项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指:单项合同内窗帘供货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合同复印件;②发票或汇款凭证(供货金额以发票汇总金额或汇款凭证汇总为准));
3.4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刑事案由进行查询),分别查询并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查询截图;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 现场获取:请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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