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龙源催化剂江苏有限公司催化剂生产物资集采-2025年上半年玻璃纤维(标段一),项目招标编号为:LYHB-2024-ZB-WZ-118,招标人为国能龙源催化剂江苏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催化剂生产物资集采-2025年上半年玻璃纤维,分两个标段采购:标段一总数量600吨(其中宜兴催化剂300吨,无锡催化剂150吨,内蒙古催化剂150吨);标段二总数量200吨(其中宜兴催化剂100吨,无锡催化剂50吨,内蒙古催化剂50吨)。本标段为标段一。项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和内蒙古乌海市。
2.2交货时间:分批交货,自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货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合同有效期限为本协议生效时1年或本次框架涉及数量执行完毕,先到为准。
2.3 其他:本项目最终签订框架合同,签订单位为国能龙源催化剂江苏有限公司。另外两家公司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能龙源内蒙古环保有限公司将依据此框架合同下达执行订单,单独与中标人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11-13 09:00-2024-11-20 17:00。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或直接点击科环集团采购交易平台首页用户注册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3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3.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科环集团采购交易平台点击购买文件并填写信息。
请按系统生成的招商银行标书费子账号进行汇款,汇款单备注栏内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项目、标的物简称。系统将在收到标书费后,自动审核订单状态为支付成功,此时投标人可登录科环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数电普通发票,发票开具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请投标人登陆采购平台完善开票信息及电子邮箱。
备注:不同项目不同投标人标书费子账号不同。
4.3.2 投标人直接从科环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3.3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项目报名联系人联系。
4.3.4 招标文件售价及保证金金额: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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